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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培育壮大“耐心资本”的纲领性文件落地。
9月24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近日将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
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资金入市堵点,努力提振资本市场。
同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正式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着眼于“长钱更多、长钱更长、回报更优”的总体目标,重点提出了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三方面举措。
在业内人士看来,政治局会议的部署意义深远,该指导意见是中长期资金入市的“行动纲领”。有分析人士指出,随着上述举措落地,将有利于提高中长期资金投资规模和比例,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强化投资行为长期性和市场内在稳定性,有效提振资本市场。
机构也认为,中长期资金由于资金来源稳定和投资运作专业化程度较高,能够克服市场短期波动,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石,中长期资金也能通过资本市场投资分享上市企业与国民经济稳步增长的收益,实现长期保值增值。
对于险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各类养老金、理财等五大类长钱各有制度安排:
一是,从制度变革,允许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依法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
二是,研究优化或豁免ETF等机构投资者短线交易、举牌等监管要求。
三是,建立健全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丰富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
四是,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
五是支持企业年金个人选择策略,允许管理人差异化投资。
此外,监管也提出,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优化激励考核机制,畅通入市渠道,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从生态、产品到制度,三大举措打造“长钱长投”环境
近年来,中长期资金在A股占比持续提升,发挥着重要的稳定器作用。截至2024年8月底,权益类公募基金、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合计持有A股流通市值14.5万亿元,较2019年初增长1倍以上,占A股流通市值的比例从17%提升至22.2%。
不过,中长期资金入市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长钱长投”的制度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
围绕着资本市场生态建设、公私募权益基金发展以及配套政策制度,此次《指导意见》提出三大具体举措:
举措一: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
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回购增持,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严厉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持续塑造健康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监管,完善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配套机制,推动与上市公司建立长期良性互动。
举措二: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权益基金是市场增量资金的重要载体。在《指导意见》中,监管给出权益基金、私募基金发展的四大方向:
一是加强基金公司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制定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投研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基金公司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努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收益。
二是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建立ETF指数基金快速审批通道,持续提高权益类基金规模和占比。
三是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推动公募基金投顾试点转常规。
四是鼓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丰富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推动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提高权益类私募资管业务占比,适配居民差异化财富管理需求。
举措三: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推动树立长期业绩导向。培育壮大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丰富商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完善权益投资监管制度,督促指导国有保险公司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促进保险机构做坚定的价值投资者,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
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开展差异化投资。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如何扫除中长期资金入市障碍?五大类资金各有新看点
险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来源稳定,负债期限长,具有发展长期权益投资的天然优势,与资本市场具有较好的适配性。但是受限于现行考核制度、评估机制等原因,上述中长期资金更为偏向相对稳健的债市,在权益市场配置并不算高。
以保险资金为例,现行会计核算制度下,股价波动会即时影响其当期利润,再加上考核周期过短,会进一步影响公司绩效,如何破局?业内反馈来看,此次《指导意见》围绕着这几类类重要中长期资金类型,均有不同的安排。
首先,从制度变革,允许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依法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
业内指出,允许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依法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可以有效提升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中长期资金通过相关机制增厚长期收益。
早在去年8月,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答记者问,向市场告知全国社保基金可以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今年9月,国投电力向社保基金会发行5.5亿股A股股票,成为全国社保基金首次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的先例。
其次,研究优化或豁免ETF等机构投资者短线交易、举牌等监管要求。
目前,ETF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受到短线交易、大额持股披露等机制约束,但随着ETF管理规模和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部分ETF产品已接近5%的单只股票持股上限。对此,监管指出,研究对坚持长期投资且不谋求控制权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优化或豁免相关规定,符合《证券法》立法本义,也有利于避免对其正常投资运作造成扰动,增强其投资便利性。
第三,建立健全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丰富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
年金基金、保险资金等均存在短期考核问题,影响投资稳定性和获取长期投资回报。其中,年金基金短期考核问题比较突出,代理人、受托人考核压力层层传导,投资管理人求稳心态突出,投资组合难以承受市场短期大幅波动。一直以来,受限于会计核算、绩效考核、偿付能力等方面要求,保险资金在权益投资方面还面临一定现实困难,难以实现“长钱长投”。
此外,保险资金在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股票投资方面普遍存在短期考核问题,抑制了保险公司权益投资的积极性和稳定性,难以发挥其长期资金的属性。202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明确对国有保险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实施“三年周期+当年度”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有助于提高保险公司权益投资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当年度利润”指标考核权重过重、中长期考核指标权重较低的问题,短期市场波动仍对保险公司绩效产生较大影响。
严格的考核限制,也让保险公司在实际投资中不得不预留较大空间,进一步影响保险公司权益投资积极性。2023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金融监管总局调降了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等股票的风险因子,但调降范围和幅度较小,与市场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督促指导国有保险公司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等举措,解决保险资金权益投资面临的制度障碍,促进保险公司做坚定的价值投资者,为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
此外,监管还通过扩大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试点范围、探索推出更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有利于支持保险资金克服绩效考核、会计核算、偿付能力监管等方面入市障碍,降低权益投资对保险公司的资本占用,减少短期市场波动对保险公司投资业绩、工资水平的影响,有利于推动提高保险资金权益投资的规模和比例,增强投资行为稳定性,增厚长期收益。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发布公告,共同出资500亿元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间接开展长期股票投资,开启了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在业内看来,随着试点顺利落地,未来不排除更多大型险企以私募证券形式直接投资A股、港股市场。
第四,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
针对全国社保基金权益投资比例上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考核机制有待完善、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等问题,上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通过努力扩充全国社保基金资金来源、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模式、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推动形成养老保障体系和资本市场良性互动。
第五,支持企业年金个人选择策略,允许管理人差异化投资。
作为中长期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投资政策也迎来优化。《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选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设置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投资策略选项,职工个人在充分了解策略差异和个人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选择更适合自身的投资策略,此外,“鼓励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开展差异化投资”,通过鼓励各参与方自上而下地开展差异化投资,可以有效改善投资趋同和定力不足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社保、保险之外,理财资金入市也在此次政治局会议上被提及。行业机构表示,理财资金潜力巨大,优化激励考核机制,畅通入市渠道,能有效提升理财资金的权益投资规模。